未加工合成树脂注册商标应属于第 1 类化学原料类别,以下是具体分析:
第 1 类化学原料
- 0108 小类:该小类明确涵盖了 “未加工的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不包括未加工的天然树脂)” 等商品。未加工合成树脂作为一种基础的化学原料,在此类别下进行注册,能够准确地体现其在化学工业中的原材料属性,与该小类所包含的其他化学物质具有相似的工业用途和性质,可用于进一步加工制造各种塑料制品、合成材料等3.
第 2 类颜料油漆等
- 0202 小类:主要包括颜料、画家等用的金属箔及金属粉等,未加工合成树脂不属于此类商品范畴,若在此类别注册则与该类别的商品属性不符2.
第 17 类橡胶制品等
- 该类别虽涉及生产用成型塑料和树脂制品,但主要是针对半加工及已加工成型的制品,而非未加工的合成树脂。如 1703 小类中的半加工合成树脂等,与未加工合成树脂在生产加工阶段和商品形态上存在明显差异,故未加工合成树脂不属于第 17 类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