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加工有机硅树脂注册商标应选择第 1 类化学原料类别中的 0108 小类,原因如下:
符合 0108 小类的商品范围
- 0108 小类主要包含未加工的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等,未加工有机硅树脂作为一种特定的化工原料,其性质和用途与该小类中的商品相契合,属于此小类所涵盖的商品范畴14.
与类似商品具有关联性
- 在 0108 小类中,有未加工塑料、未加工合成树脂、硅塑料等商品,它们与未加工有机硅树脂在化学性质、工业用途及生产加工过程中具有相似性和关联性,均是用于进一步加工制造塑料制品或作为塑料相关产品的原料及添加剂,在功能和应用上具有一定的连贯性14.
其他类别不适用的原因
- 第 2 类:第 2 类主要包括颜料、染料、涂料、油墨等用于颜色涂抹、装饰和保护的物质,未加工有机硅树脂并不具备这些功能,其主要用于化工合成等工业用途,与第 2 类商品的属性和用途完全不同,因此不属于第 2 类1.
- 第 17 类:第 17 类主要包括橡胶制品、非金属密封减震制品、保温隔热隔音材料以及生产用半成品塑料制品等。未加工有机硅树脂并非橡胶制品,且与该类中的密封减震、保温隔热隔音等特定用途的材料在功能和性质上存在显著差异,虽然该类中有半成品塑料制品,但未加工有机硅树脂作为更基础的化工原料,与这类半成品在概念和应用上也有所不同,所以不适合在第 17 类注册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