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分散剂注册商标应选择第 1 类化学原料类别中的 0108 小类,原因如下:
属于 0108 小类的商品范畴
- 0108 小类主要涵盖未加工的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等。塑料分散剂作为一种用于改善塑料性能的化学物质,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与这些未加工的塑料原料密切相关,属于该小类所规定的商品范围124.
与类似商品具有关联性
- 在 0108 小类中,有未加工塑料、未加工合成树脂、塑料增塑剂等商品,它们与塑料分散剂在化学性质、工业用途及生产加工过程中具有相似性和关联性。例如,塑料分散剂与塑料增塑剂常配合使用,共同改善塑料的加工性能和最终产品的质量,均是塑料工业中不可或缺的原料或添加剂125.
其他类别不适用的原因
- 第 2 类:第 2 类主要包括颜料、染料、涂料、油墨等用于颜色涂抹、装饰和保护的物质,塑料分散剂并不具备这些功能,其主要作用是使塑料中的各种成分均匀分散,从而改善塑料的性能,与第 2 类商品的属性和用途完全不同,因此不属于第 2 类3.
- 第 17 类:第 17 类主要包括橡胶制品、非金属密封减震制品、保温隔热隔音材料以及生产用半成品塑料制品等。塑料分散剂并非橡胶制品,且与该类中的密封减震、保温隔热隔音等特定用途的材料在功能和性质上存在显著差异,虽然该类中有半成品塑料制品,但塑料分散剂作为更基础的化工原料,与这类半成品在概念和应用上也有所不同,所以不适合在第 17 类注册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