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聚氨酯胶黏剂注册商标可考虑以下类别:
第 1 类
- 0115 组:这是最主要的注册类别,工业用聚氨酯胶黏剂作为工业用化学制品,属于该组。在此类别注册,能够保护产品在工业领域的商标权益,防止其他企业在相同或类似的工业用胶黏剂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确保品牌在专业市场的独特性和辨识度,像雅士利涂料(苏州)有限公司、烟台昊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亚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均在此类别注册了相关商标123.
第 16 类
- 1615 组:虽然工业用聚氨酯胶黏剂主要用于工业,但在一些办公用品或家用物品的制作、修补等方面也可能会用到,如纸张、书籍装订等,与文具或家用粘合剂存在一定关联。在此类别注册,可防止他人在文具或家用粘合剂等类似产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避免消费者误认,进一步扩大商标的保护范围 。
第 17 类
- 该类别包括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等。部分工业用聚氨酯胶黏剂可用于橡胶制品等的生产过程中,对橡胶起到黏合等作用。在第 17 类注册,可以保护工业用聚氨酯胶黏剂在橡胶制品领域的商标权益,防止他人在类似的橡胶制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影响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
第 35 类
- 第 35 类涉及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服务。企业在销售工业用聚氨酯胶黏剂及其制品的过程中,若涉及广告宣传、市场营销、进出口代理、商业管理咨询等服务,或者通过连锁店、加盟店等方式进行销售,那么在此类别注册商标,可保护企业在商业服务方面的权益,防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影响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第 42 类
- 此类别主要涵盖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等。鉴于工业用聚氨酯胶黏剂的研发、生产涉及技术创新和科学研究,企业在其研发、技术咨询、质量检测等方面投入较多时,在第 42 类注册相关商标,可以保护企业在技术服务领域的品牌权益,体现企业在技术研发和专业服务方面的优势和独特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