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机和复印机用已填充的鼓粉盒注册商标应选择第 2 类中的 0204 组,原因如下:
- 第 2 类商标的涵盖范围:第 2 类商标主要包括颜料、着色剂和防腐制品等。而打印机和复印机用已填充的鼓粉盒内的墨粉等物质属于着色材料的一种,与该类别的属性相符5.
- 0204 组的具体指向:0204 组明确涵盖了打印机和复印机用已填充的鼓粉盒、打印机和复印机用墨水、打印机和复印机用墨粉、打印机和复印机用已填充的墨盒等相关商品,这些商品在功能和用途上与打印机和复印机的打印、复印操作密切相关,属于同一类别的办公用品耗材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