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标准文献
法律服务
400-888-0951 400-809-0612
免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推广服务

对因企业名称变更而导致标注的商品条码使用者与实际不符的,可以根据企业提供的有关证书来确认其是否是商品条码合法使用者,其具体规定?

发布日期:2025-02-05 17:42:05   浏览量 :119
发布日期:2025-02-05 17:42:05  
119

对因企业名称变更而导致标注的商品条码使用者与实际不符的,可以根据企业提供的有关证书来确认其是否是商品条码合法使用者。

对因企业名称变更而导致标注的商品条码使用者与实际不符的,可以根据企业提供的有关证书来确认其是否是商品条码合法使用者。《关于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意见的函》中明确了这一点。企业通常需提供以下证书及材料来证明:

  • 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变更后,新的营业执照上会显示变更后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关键信息,能直接证明企业的身份和经营资格。
  • 名称变更证明文件: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变更核准通知书等,明确显示企业原名称和变更后的名称,以及变更的时间等信息,是证明企业名称变更的关键文件。
  •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企业名称变更前若已取得该证书,在办理变更手续过程中,虽未完成变更,但结合其他证明材料,能说明企业对原商品条码的合法使用身份及与变更后企业的关联性。
快速链接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邮箱:
地址:
www.171001.com
关于我们
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网,是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深耕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领域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依托专业服务团队与丰富行业资源.....
Copyright©合作社服务网
本站部分资讯来源于 网络>>>>
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Edge、IE10及以上版本和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