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中心分支机构自收到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完成书面审查。对书面审查合格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应当在完成书面审查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完成对申请企业的现场评审和抽样检验;对书面审查不合格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应退回并说明理由。
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对现场评审和抽样检验合格的,应签署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评审资格及抽样检验报告等报编码中心核准;对现场评审或抽样检验不合格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应退回并指出不合格项。
以下是对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在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中相关工作的详细说明:
书面审查
- 审查内容:主要对申请企业提交的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申请书(表)、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手册等材料进行审查。检查申请书填写是否完整准确、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印刷相关业务、质量保证手册内容是否符合商品条码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等。
- 处理方式:若申请材料存在不完整、不清晰、不符合格式要求等问题,或企业不具备申请资格等情况,判定为书面审查不合格,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应在七日内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企业,并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理由,如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模糊不清,无法准确识别企业信息”“质量保证手册中缺少印刷设备维护保养措施相关内容” 等,以便企业补充或修正后重新提交申请。
现场评审和抽样检验
- 现场评审内容
- 质量方针和目标:查看企业是否制定总体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及是否在各工序各环节有效贯彻实施。
- 组织机构:审查企业根据条码生产流程设置的组织机构是否合理,各部门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是否明确,是否有工作流程和组织机构框图。
- 人员:考察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业务人员、设计审查人员、现场操作人员、检验人员等是否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是否熟悉条码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 印刷设备:检查用于印刷条码的主要设备是否适宜,能否满足条码印刷质量要求,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 适性试验:确认企业通过印刷适性试验,能否有效控制条宽平均增益或减少,以满足条码质量要求。
- 企业内部检验:核查企业是否拥有必要的条码符号检验设备,检验工作程序及要求是否规范,检验记录与合格证是否齐全、规范。
- 规章制度:检查企业的验证制度、条码设计审查制度、条码印刷品及相关物品管理制度、条码印刷品质量检验制度等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 抽样检验内容:一般依据相关标准和规定确定抽样方案,对企业印刷的商品条码样品进行质量检测。包括条码的尺寸精度是否符合标准,如条宽、条高、空白区宽度等;光学特性是否达标,如印刷对比度、条空反射率等;以及是否存在印刷缺陷,如条码模糊、拖墨、断条、重影等现象6。
- 处理方式:现场评审和抽样检验结束后,若企业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判定为合格,应签署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评审资料及抽样检验报告等一并报编码中心核准;若现场评审或抽样检验存在不合格项,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应将相关材料退回申请企业,以书面形式详细指出不合格项,如 “条码印刷设备部分老化,无法满足高精度条码印刷要求”“抽样检验中部分样品的条码印刷对比度不符合国家标准” 等,让企业进行整改后重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