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马化妆用染色剂注册商标应选择第 3 类,以下是具体分析:
- 属于第 3 类化妆品范畴:第 3 类商标主要涵盖不含药物的化妆品和梳洗制剂等,而化妆用染色剂作为一种用于改变人体毛发或皮肤颜色的化妆品,其功能和用途与该类别的其他化妆品相符,如口红、眼影、染发剂等,都是为了提升个人的外貌形象和美感,因此可明确其属于第 3 类商标的注册范畴12.
- 对应 0306 群组:在第 3 类商标中,0306 群组与化妆用染色剂的关系最为紧密,该群组包括了各类美容化妆品,如香水、古龙水、花露水、化妆用雪花膏、化妆用油脂、化妆用过氧化氢、化妆用油彩、化妆用蜡笔、化妆用眉笔、化妆用睫毛膏、化妆用指甲油、化妆用洗甲水、化妆用润发脂、化妆用喷发胶、化妆用染发剂等。巴斯马化妆用染色剂与这些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及消费对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关联性,所以应注册在 0306 群组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