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束化妆水注册商标应选择第 3 类,具体如下:
属于第 3 类化妆品范畴
- 第 3 类商标主要涵盖不含药物的化妆品和梳洗制剂等,胶束化妆水作为一种用于面部清洁和护理的化妆品,其主要功能是清洁皮肤、去除油脂和化妆品残留等,属于化妆品的范畴,与该类别的其他护肤品如爽肤水、乳液、面霜等具有相似的用途和消费场景,因此可明确其属于第 3 类商标的注册范畴135.
对应 0306 群组
- 在第 3 类商标中,0306 群组与胶束化妆水的关系最为紧密,该群组包括了各类美容化妆品,如化妆水、乳液、面霜、精华液、面膜等,胶束化妆水与这些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及消费对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关联性,都是为了满足消费者在面部护理过程中的不同需求,所以应注册在 0306 群组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