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清新用香薰束注册商标可考虑以下类别:
- 第 3 类 - 日化用品:第 3 类主要包括不含药物的梳妆用制剂以及用于家庭和其他环境的清洁制剂等,其中 0305 群组有香料、香精油等产品,而香薰束是由香料等制成散发香气的制品,功能用途相似。并且 0308 群组明确包含室内清新用香薰束这一具体产品,所以注册在第 3 类的 0305、0308 群组比较合适123.
- 第 20 类 - 家具:如果香薰束被设计成具有装饰性的家居用品,除散发香气外,还可作为室内装饰品美化空间,比如将香薰束放置在精美的容器中,形成造型美观的摆件,用于点缀房间,这种情况下可注册在第 20 类的 2001 群组 。
- 第 21 类 - 厨房洁具:当香薰束以特殊的容器或器具形式呈现,且该容器或器具属于厨房洁具范畴时,可考虑注册在第 21 类。例如一些具有香薰束填充的陶瓷花瓶、玻璃香水瓶等容器,可注册在 21 类的 2102 群组 “玻璃、瓷、陶的工艺品” 或 2106 群组 “家庭日用及卫生器具” 等相关群组 。
- 第 35 类 - 广告销售:若主要从事香薰束的销售、批发业务,或者通过广告宣传、市场营销等手段来推广香薰束品牌和产品,那么注册第 35 类商标很有必要,如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销售香薰束,进行线上线下的促销活动、品牌推广等都属于该类别的范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