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类别:第 4 类
- 黏尘合成物主要用于粘结灰尘,所以首先考虑第 4 类。第 4 类包含工业用油和油脂、蜡;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 具体来说,黏尘合成物符合 “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 的范畴,一般会划分到 0406 类似群。例如,像黏尘滚筒上的黏胶,其主要功能是通过黏性吸附灰尘,这类产品的商标注册在 0406 类似群是比较合适的。
- 关联类别
- 第 35 类:如果需要对黏尘合成物进行品牌推广、广告宣传、商业经营(如批发、零售)等商业活动,就应当考虑注册第 35 类商标。这一类别主要涉及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服务。例如,通过线上线下的广告活动来提升黏尘合成物品牌的知名度,或者在超市、电商平台进行产品的销售等活动都需要 35 类商标的保护。
- 第 21 类(可能涉及):如果黏尘合成物是和一些清洁工具结合在一起,比如带有黏尘合成物的清洁刷、清洁掸子等,或者其包装容器有特殊设计,那么可能会涉及第 21 类。第 21 类主要包括家庭和厨房用小型手动器具,盥洗室用具,玻璃器皿和由瓷、陶瓷、陶土或玻璃制成的某些制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