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灵芝注册商标哪个类别?
药用灵芝注册商标主要属于第 5 类,在一些情况下也可能涉及第 31 类,具体如下:
第 5 类 - 医药类
- 具体群组:0501“药品,消毒剂,中药药材,药酒”。
- 原因解析:当灵芝主要用于药用目的,如被加工成灵芝胶囊、灵芝口服液等药品形式,或作为中药材直接用于中药配方、熬制中药等,用于治疗疾病、调节身体机能、增强免疫力等药用功效时,应注册在第 5 类。因为其在这些场景下体现的是明确的药用属性,符合第 5 类对医药产品的定义。
第 31 类 - 农林生鲜类
- 具体群组:3106 “新鲜蔬菜”(可类比新鲜灵芝)、3108 “动物饲料” 等。
- 原因解析:如果是新鲜采摘的灵芝,尚未进行任何药用加工处理,仅作为一种天然的农产品形态进行销售,强调其原始的生鲜属性,那么可以考虑在第 31 类注册。另外,若灵芝是用于制作动物饲料的原料,为动物提供营养或起到一定的保健作用,这种情况下也可能涉及第 31 类的 “动物饲料” 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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