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化妆品用除香精油外的植物提取物注册商标可选择以下类别:
核心类别
- 第 1 类 0113 群组:该群组主要涵盖用于食品、制药、化妆品等工业的添加剂等化学原料。制化妆品用除香精油外的植物提取物属于化妆品工业的原料范畴,在此群组注册能精准地对该提取物本身进行商标保护,防止其他企业在同类产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避免消费者产生混淆123.
相关类别
- 第 1 类 0102 群组:包含用于工业、科学等领域的工业化工原料。在提取制化妆品用植物提取物的过程中,可能会用到该群组中的一些溶剂、吸附剂等化工原料。注册该群组商标可以保护生产提取物所涉及的原料来源,确保品牌在原料环节的独立性和独特性135.
- 第 1 类 0104 群组:涉及用于工业、科学的化学品、化学制剂等。植物提取物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如缓冲剂、干燥剂等化学制剂归属于此群组。在该群组注册商标,能够拓宽商标保护范围,为企业在相关化学制剂的使用或生产方面提供全面的商标权益保护,有利于企业拓展业务和进行产品创新138.
- 第 3 类:主要包括化妆品、洗漱用品、香料、香精油等与个人护理、美容和清洁相关的商品。虽然制化妆品用除香精油外的植物提取物并非直接的终端化妆品,但它是化妆品的重要原料,在第 3 类注册可以使商标与化妆品建立联系,增强品牌在化妆品行业的影响力,防止他人在化妆品销售或宣传中滥用该商标,让消费者将该品牌的提取物与最终的化妆品质量等联系起来911.
- 第 35 类 3501、3503 群组:第 35 类主要是广告销售等服务类别,其中 3501 群组包括广告宣传等服务,3503 群组包括替他人推销等服务。对制化妆品用植物提取物的商标在这两个群组进行注册,便于企业在进行产品宣传推广、市场营销等活动时使用该商标,防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广告宣传、推销等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有利于提升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销售量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