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成员编制箱码、物流单元条码,需要再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吗?
系统成员编制箱码、物流单元条码,通常不需要再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单独申请。
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系统成员在获得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的厂商识别代码后,可在其基础上,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编码规则,自行编制箱码、物流单元条码等。但要确保编制的条码符合 GS1 编码体系的标准和规范,以保证条码的唯一性、准确性和全球通用性,实现商品在供应链各环节的高效识别和数据交换。
不过,如果系统成员有特殊需求,如需要申请特定类型的条码或对条码有特殊的编码要求等,可能需要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进行咨询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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