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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布日期:2026-02-26 20:33:42   浏览量 :4
发布日期:2026-02-26 20: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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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福建省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由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福建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及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的核心经营载体,聚焦优质粮油、特色果蔬、畜禽养殖、海水养殖、茶叶种植、农机服务、农产品加工等优势领域,依托福建“福农优品”品牌体系,立足“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特征,适配闽东、闽南、闽西、闽北、闽中不同区域农业特色,形成“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赋能、多元化融合”的发展格局。截至2024年底,福建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4.5万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56家、省级示范社1689家,入社农户超91.3万户,辐射带动203万余户农户增产增收,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及重点行政村,形成“合作社+农户”“合作社+企业+基地”“合作社+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多元发展模式,成为带动农民增收、激活乡村资源、推动闽台农业融合的重要力量。如需专业服务,可访问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网:www.171001.com,咨询电话:400-888-0951、4008090612。

一、核心设立条件(福建标准)

  • 成员要求:≥5名成员,农民成员占比≥80%(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最多1名非农民成员;超过20人的,非农民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非农民成员需从事与合作社业务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农民成员资格不受地域限制,已迁入城镇居住但仍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海域使用权的居民,按农民身份对待;国有农场、林场、渔场等单位职工,凭相关承包经营证明按农民成员身份计算比例,从事生产经营的社员认购股金占股金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 出资规则:无最低出资额限制,门槛宽松适配农户及返乡创业人员、台胞农创客需求;可用货币、实物、农机设备、土地经营权、林权、海域使用权、知识产权、农业技术等作价出资,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海域使用权出资的,出资年限不得超过对应权利剩余年限,不得改变用途,由全体成员共同评估作价即可,无需第三方验资,出资明细需完整载入合作社章程,明确成员出资责任,单个社员或者社员联合认购的股金最多不得超过股金总额的20%,保障股权分布均衡。

  • 组织架构:必设成员大会(最高权力机构)、理事长(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优先为农民成员;理事会、监事会可根据合作社规模按需设立,小规模合作社可简化架构,明确理事长、监事职责,无需额外增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社员人数较少的合作社,可只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合作社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设立成员账户,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具有会计代理记账资质的机构代理记账。

  • 名称规范:行政区划+字号+行业+专业合作社(如:安溪县XX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漳浦县XX海水养殖专业合作社、建宁县XX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需符合福建市场监管部门名称核准规范,明确核心经营品类,贴合福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布局,凸显茶叶、水产、果蔬等区域农业特色,支持台胞创办合作社使用符合规范的特色字号。

  • 适用范围:覆盖福建全省农村承包农户,同时适用于国有农场职工、涉农企业、农业服务机构、返乡创业人员、农创客、台胞等相关经营主体,精准适配闽北(粮油茶果主产区)、闽中(综合种养区)、闽南(水产与特色果蔬区)、闽东(海水养殖区)、闽西(特色种养区)不同区域农业发展特点,兼顾山区茶果、沿海水产、平原粮油等产业布局,适配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托管模式需求。

设立过程中如需咨询章程制定、材料准备、合规审核、名称核准等事宜,可联系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网:www.171001.com,咨询电话:400-888-0951、4008090612。

二、注册登记流程(福建)

  1. 名称核准:通过福建“闽政通办”平台、市场监管“e窗通”或线下政务服务窗口查重核准,确保名称无重名、符合行业规范,全省均可申请线上名称预核准,当日即可出结果,高效便捷,闽南、闽东部分地区支持“即时核准、即时出证”,台胞创办合作社可享受专人对接服务。

  2. 材料准备: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合作社章程、理事长/理事/监事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成员名册及身份证明(农民成员需提供户籍证明或土地承包经营证明、林权证明等)、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或租赁协议均可)、成员出资清单,符合条件的可同步提交省级示范社预申报相关材料,分支机构设立需额外提交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负责人任职文件等材料。

  3. 网上办理:登录福建“闽政通办”→搜索“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准备材料→完成电子签名→提交审核,全程线上办结,无需跑线下窗口,全省推行“一窗通办、一次办结”,部分地区支持“全程代办”服务,台胞创办合作社可享受流程简化服务。

  4. 审核发照: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当场受理、当场审核、当场发照”,承诺0.5个工作日办结,全程免费,无任何登记费用,审核通过后可选择邮寄营业执照或现场领取,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合作社的成立日期,同步发放登记备案告知书,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

  5. 后续手续:凭营业执照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到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完成税务登记、社保备案,涉农相关备案(如水产养殖、农机服务、茶叶加工)可同步在政务平台办理,一次性办结,同步可咨询相关扶持政策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合作社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登记流程有疑问,可访问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网:www.171001.com,或拨打咨询电话:400-888-0951、4008090612获取一对一指导,高效完成登记,少走弯路。

三、组织治理与运营规则

  • 决策机制:成员大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出资额或交易量较大的成员可按章程享有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超过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重大事项(章程修改、合并解散、重大投资、盈余分配等)需2/3以上成员表决权通过,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涉及重大经营决策的,可临时召开,确保决策公平公正,贴合福建合作社规范化发展要求,合作社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 盈余分配:严格遵循《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实行“盈余主要按成员与合作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原则,返还比例≥60%,年度结算有盈余的,按照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后,再结合交易额和股金额进行统筹分配,剩余部分按成员出资比例、公积金份额分配,成员账户需记载政府扶持补助资金、社会捐赠形成财产的平均量化份额,闽南部分示范社额外设立成员福利基金、二次返利机制,进一步保障农民及台胞社员权益,助力农户增收。

  • 社务公开:每年至少向成员公布2次经营状况、财务收支、盈余分配方案、重大决策等核心信息,接受全体成员监督,规范财务管理,杜绝无账、乱账、资金挪用等问题,福建重点推广合作社财务规范化管理,泉州市、南平市等地区通过合作社联合会聘请专业会计人员,为辖区内合作社提供财务托管服务,部分示范社已建立数字化财务公示系统,实现社务公开透明化,合作社应当每年定期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书,并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 联合社:3家以上同类型或互补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自愿组建联合社,取得法人资格,整合生产资源、统一采购农资、抱团开拓市场,提升市场议价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优惠政策待遇。福建多地推广“合作社+农事服务中心”“合作社+台湾农民创业园”模式,如漳浦县水产养殖联合社,整合15家水产合作社,提供养殖、加工、销售一站式服务,覆盖周边4个乡镇,破解单个合作社规模小、服务能力弱的难题,鼓励合作社开展与台湾地区有关组织的交流合作。

四、福建扶持政策与典型模式

1. 政策支持

  • 财政补贴:省级财政对国家级、省级示范社给予专项奖励,对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数字化转型、冷链物流建设的合作社给予补贴;闽北侧重粮油茶叶规模化补贴,闽中侧重综合种养补贴,闽南、闽东侧重海水养殖、特色果蔬补贴,闽西侧重特色种养补贴,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模式,对获得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名优农产品商标的合作社给予额外奖励,同时支持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建设农事服务中心,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

  • 金融支持:福建农信社、农行、邮储银行、厦门国际银行等推出合作社专项信贷产品,实行低利率、无抵押(或土地经营权、林权、海域使用权、畜禽活体、农业设施抵押)、简化审批流程,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增信,破解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示范社、数字化转型合作社、台胞创办合作社给予信贷额度倾斜,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助力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

  • 人才培训: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合作社职业经理人培训、返乡创业青年培育、台胞农创客培育等项目,联合福建农林大学、省内农业企业举办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育规模化经营、数字化管理、品牌运营人才,建立合作社人才库,念好“育才、引才、借才”三字经,截至2024年底,福建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超25万人,助力合作社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 税收优惠: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免征或减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示范社可享受额外税收减免政策,合作社销售社员生产和初加工农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同时免征合作社登记费、年检费,降低运营成本;对合作社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给予相应税收减免,进一步减轻合作社经营负担,落实相关惠农强农税收政策落地见效。

2. 主流模式

  • 茶叶全产业链模式(如安溪县铁观音茶叶专业合作社):整合闽北、闽南山区茶叶种植资源,实行统一育苗、统一种植、统一加工、统一销售,规模化种植铁观音、大红袍等茶叶,配套建设茶叶深加工、仓储、物流设施,2024年产值达860多万元,带动农户户均年增收9000元,依托“福农优品”品牌,通过“合作社+电商+实体店”模式,拓宽销售渠道,推动茶叶产业提质增效。

  • 海水养殖品牌模式(如漳浦县海水养殖专业合作社、霞浦县海带养殖专业合作社):聚焦闽南、闽东沿海特色,发展鲍鱼、海带、紫菜等海水养殖,推行标准化生产,依托“福农优品”品牌体系,打造区域特色品牌,漳浦县海水养殖专业合作社2024年实现成员亩均收入5.3万元,霞浦县海带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社+出口”模式,年出口额突破4000万元,带动渔民增收,助力海洋经济发展。

  • 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如南平市建阳区农机专业合作社):配备各类适配丘陵山区的农机设备,提供耕种管收全程社会化服务,覆盖周边乡镇,推广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托管模式,降低农户种植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同时开展农机租赁、维修服务,2024年服务农户超2800户,服务面积超9万亩,成为闽北地区农业现代化核心支撑。

  • 闽台融合发展模式(如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配套合作社):依托福建台湾农民创业园平台,吸引台胞加入合作社,引入台湾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发展特色果蔬、花卉种植,融合农事体验、休闲采摘、台湾风情旅游于一体,打造闽台农业融合示范基地,月接待游客稳定在900余人次,农旅项目月均营业额达9万余元,带动农户及台胞社员多元增收,拓宽台湾农渔业在闽发展路径。

如需了解更多扶持政策申报、典型模式借鉴、数字化转型指导,可访问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网:www.171001.com,咨询电话:400-888-0951、4008090612。

五、常见问题与对策

  • 区域发展不均衡:闽南、闽东合作社规模化、品牌化程度高,闽西部分山区合作社规模小、运营不规范,空壳率约14%,受“八山一水一分田”地理条件影响,土地资源整合难度大;对策:加大对闽西山区合作社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引导小合作社合并重组,培育区域示范社,推广“强社带弱社”模式,带动整体提升,积极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助力区域协同发展。

  • 管理水平偏低:部分合作社负责人老龄化严重,缺乏专业管理和市场运营能力,财务管理不规范,内部组织松散、日常管控较差;对策:引入职业经理人,开展针对性培训,推广数字化管理工具,规范章程和财务流程,强化社务公开,借鉴泉州市做法,通过合作社联合会引入专业会计服务,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注销“空壳社”“僵尸社”,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 产业链附加值低:多数合作社集中于初级生产环节,农产品加工、品牌建设滞后,议价能力弱,产业化水平不高、产业链延伸不足,服务业占比偏低;对策:引导合作社延伸加工、销售产业链,依托“福农优品”品牌体系,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和特色单品品牌,发展订单农业,对接商超、电商平台,搭建数字化直播间,提升产品溢价,借鉴安溪县茶叶合作社全产业链发展经验,结合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念好“土”“特”“产”三字经。

  • 利益联结不紧密:部分合作社与农户仅为松散合作关系,二次分配机制不完善,农户增收效果不明显,合作联合不够强,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对策:完善“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二次返利”利益联结机制,强化监管,确保农户及台胞社员权益,推广“土地流转+优先雇佣+社会保障+”“农民资金入股+保底受益+按股分红+”模式,探索“1+N+N”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模式,让农户通过土地入股、劳务输出、产品代销等方式参与全产业链收益分配,提升农户入社积极性。

合作社运营中遇到各类问题,均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网(www.171001.com)或咨询电话(400-888-0951、4008090612)寻求专业解决方案,助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稳步增收,推动福建乡村振兴及闽台农业融合发展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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