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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布日期:2026-02-26 20:50:31   浏览量 :1
发布日期:2026-02-26 20: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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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力量

江西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江西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已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保障粮食安全的核心经营载体。截至2024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9.8万家,其中包含249家国家级示范社和1623家省级示范社,入社农户超过890万户,辐射带动196万余户农户实现增产增收。

一、核心设立条件

成员构成要求:合作社需至少5名成员,其中农民成员占比不低于80%。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最多只能有1名非农民成员;超过20人的,非农民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农民成员资格不受地域限制,已转为非农业户口但仍保留承包地的居民,以及国有农场、林场、渔场和农垦单位的职工均可按农民身份申请加入。

出资方式灵活:无最低出资额限制,支持货币、实物、农机设备、土地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知识产权、农业技术等多种形式作价出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出资年限不得超过对应权利剩余年限,由全体成员共同评估作价,无需第三方验资。

组织架构规范:必须设立成员大会和理事长,理事会和监事会根据合作社规模按需设立。小规模合作社可简化架构,明确理事长和监事职责。所有合作社都需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会计账簿和成员账户。

二、便捷的注册登记流程

江西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提供了高效的注册通道。通过"赣服通"平台可实现名称预核准,当日即可出结果。全省推行"一窗通办、一次办结"服务,整合企业开办各环节,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当场受理、当场审核、当场发照"的快速办理机制,承诺0.5个工作日办结,全程免费。审核通过后可选择邮寄营业执照、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现场领取。

三、科学的组织治理体系

民主决策机制:实行一人一票制,出资额或交易量较大的成员可按章程享有附加表决权。重大事项需2/3以上成员表决权通过,确保决策公平公正。

盈余分配原则:严格执行"盈余主要按成员与合作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原则,返还比例不低于60%。鼓励建立"保底收入+股份分红"等农民负盈不负亏的利益分配机制。

社务公开透明:每年至少向成员公布2次经营状况、财务收支、盈余分配方案等核心信息,接受全体成员监督。江西重点推广合作社财务规范化管理,部分示范社已建立数字化财务公示系统。

四、多元发展模式与政策支持

江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了"合作社+农户"、"合作社+企业+基地"、"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等多元发展模式。鼓励3家以上同类型或互补型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提升市场议价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政策扶持力度大:省级财政对国家级、省级示范社给予专项奖励,对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等给予补贴。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实行差异化补贴政策:赣北侧重粮油规模化,赣中侧重综合种养,赣南侧重脐橙茶叶,赣东侧重鄱阳湖水产养殖。

江西农民专业合作社正以其规范的组织形式、灵活的经营机制和有力的政策支持,成为带动农民增收、激活乡村资源、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全面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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