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中心应当定期公告已被注销系统成员资格的企业名称及其厂商识别代码。
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编码中心应当定期公告已被注销系统成员资格的企业名称及其厂商识别代码。这样做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 增强市场透明度:通过公告,让市场上的其他企业和消费者了解哪些企业的厂商识别代码已被注销,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交易风险。例如,供应商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可以通过查看公告,避免与已注销条码的企业进行合作,减少潜在的商业风险。
- 维护条码管理秩序:向社会公开已注销的企业信息,能够对其他系统成员起到警示作用,促使其遵守商品条码管理规定,按时办理续展、变更等手续,同时也能有效防止其他单位或个人擅自使用已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维护商品条码管理的正常秩序。
- 便于监督管理:对于监管部门和编码中心自身来说,定期公告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方便对商品条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也有利于统计和分析商品条码系统的使用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提供数据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