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来源与统计口径

统一访问日期:2026年10月30日 | 最后更新:2026年11月5日

本站所有涉及法规、办事流程、数量、地域的表述,都必须能回答三个问题:依据哪份官方文件、出自哪个官方页面、什么时候查的。本页把这三件事集中说清,作为全站取材规则的总说明;各篇末尾另有逐篇的"本篇信源清单",两者配合使用。

一、法律法规依据

站内关于权利义务、办理条件、税费口径的表述,主要依据下列现行有效的法律与行政法规。表中"施行时间"为现行版本的施行日期;法律修订后以最新版本为准,本站按修订情况同步更新对应篇目。

名称施行时间本站主要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8-07-01(2017年修订)设立条件、成员与治理、表决权、盈余分配、解散清算等全部基础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05-01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区分与衔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06-01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的定位与扶持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10-01(2021年修正)产品标签、生产经营责任、追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3-01-01(2022年修订)产地、投入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追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01-01(2019年修正)设施农业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9-01-01(2018年修正)土地经营权流转、入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11-01(2019年修正)商标注册、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1-06-01(2020年修正)专利类型、申请与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1-06-01(2020年修正)版权登记与作品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01-01(2018年修正)农林牧渔项目所得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2-07-01购销合同印花税判定

此外,涉及具体办理流程的表述,还参考了国务院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如登记管理、示范社评定与监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地理标志保护等),以及省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实施细则。部门规章与地方文件修订频繁,本站只写到"结论 + 官方文件名称",不逐字复制条文,避免读者拿到过期文本。

二、官方数据源

下列官方网站是本站核对信息时优先使用的信源;同一事项若出现互相矛盾的说法,以其中效力最高、发布层级最高的为准。

机构官方网址本站用途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www.gov.cn法律、行政法规全文,国务院政策文件
农业农村部www.moa.gov.cn合作社政策、示范社名单、农业项目与统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www.samr.gov.cn登记注册规则、企业信用、标准与计量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合作社登记信息与经营异常状态核验
国家知识产权局www.cnipa.gov.cn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www.chinatax.gov.cn税收优惠、申报口径、发票管理
国家统计局www.stats.gov.cn农业与区域经济统计数据
民政部www.mca.gov.cn行政区划代码与区划调整公告
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openstd.samr.gov.cn产品标准、标签与计量标准原文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www.gs1cn.org商品条码(厂商识别代码)申请与规则

省级数据以各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的公报、新闻通稿、统计月报为准;地市级数据优先采用市级政府或农业农村局公开信息。凡只有媒体转述、没有官方原始发布的数据,本站不采用。

三、数量口径为什么不能混用

这是读者最容易误解的一处,必须单列说明。同样叫"合作社有多少家",至少有三种来源、三种口径:

  1. 登记注册数: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统计,反映"在册"主体数量,包含未实际经营的"空壳社"。时效性最好,但会高估活跃主体。
  2. 统计调查数:农业农村部门通过统计调查或年报系统取得,可能已剔除长期不经营主体,通常低于登记注册数。
  3. 规范化/示范类数量: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或通过质量提升试点的合作社数量,是子集,不能与总量比大小。

因此本站的处理规则是:每个数字都标注口径、年份与出处;不同口径的数字不做加减、不做同比、不拼接成"全国合作社总量"。当一篇里需要同时出现两个口径时,本社会分别注明"市场监管口径""农业农村部门口径",读者不应把它们当成矛盾数据。

四、【待核实】标记规则

正文中出现【待核实】,含义是:该条目在公开渠道未能取得可引用的官方原始来源,本站既不给估算值,也不给"业内一般认为"这类模糊表述,只给出官方检索方向(查哪个部门、查什么栏目)。

触发【待核实】的典型情形:地方性办事口径未公开发布、部门文件仅内部施行、数据年份与口径无法对应、行政区划刚刚调整尚未更新公告。这类条目会在后续复核中替换为已核数据,修订记录见更新日志。

五、你怎么核我们的说法

三步即可:

  1. 在页面末尾找「本篇信源清单」,看该条表述对应的文件名称与官方链接。
  2. 打开本页第二节列出的对应官方网站,用文件名称检索原文(政府网站的文件通常会标注发文机关、文号与成文日期)。
  3. 若涉及自身办理,向当地主管部门(县级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确认本地执行口径——地方执行口径优先于本站表述。

六、纠错流程

发现与官方文件不符的内容,请通过联系我们提供:

处理时限:一般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回复;确认有误的,当日修订并在更新日志登记;无法核实的,改为【待核实】并说明原因,不保留未经证实的结论。

本页说明的是取材规则,不构成对任何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引用本站内容时请同时标注页面链接与官方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