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组织建设
速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依法登记的市场主体,同时也是党在农村重要的工作阵地。
本篇导读:本篇回答三个问题:党组织在合作社中依据什么文件建、怎么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与"两个覆盖");村党支部书记与合作社理事长"一肩挑"边界在哪;党建引领与法定治理程序如何衔接而不替代。需要先讲清楚一条底线:党建引领是政治和组织引领,不能替代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法定职权,也不能改变一人一票、附加表决权封顶20%、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返还不低于60%等法定规则。本篇为政策导向梳理,具体组建条件、隶属关系、活动保障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当年文件为准。
一、本篇目录
- 党建引领合作社的政策依据
-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定位
-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烟台模式与推广口径
- "两个覆盖":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
- 党员带头与合规边界
- 要点速查
- 本篇信源清单
二、正文
2.1 党建引领合作社的政策依据
中央层面对合作社党建的明确表述,集中见于2019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由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该文件在"基本原则"中把"坚持党的领导"列为首要原则,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民合作社的领导,加强农民合作社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农民合作社始终坚持为农服务的正确方向"【中农发〔2019〕18号】。该文件同时在"健全组织机构"部分提出"推动在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中建立党组织"(信源: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对该《意见》的解读,2019-09-05,访问日期2026-10-30)。
2026年4月,农业农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方案》,再次提出"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成立党组织,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党建"(信源: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5/content_7067959.htm ,访问日期2026-10-30)。这表明合作社党建不是一次性活动,而是贯穿规范提升全过程的常态化要求。
2.2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定位
合作社党建的上位党内法规,是中共中央2018年12月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说明:1999年2月颁布实施的原《条例》是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法规,此次修订是为适应新时代要求作出的全面规范(信源: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19-01/11/content_5357090.htm ,访问日期2026-10-30)。该条例规定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这是村党组织可以对本村领办、参股的合作社发挥领导作用的党内法规依据(信源:中国政府网《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文,访问日期2026-10-30)。
配套的另一部主干法规是《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10月28日党中央颁布实施,是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信源: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xinwen/2018-11/25/content_5343236.htm ;共产党员网解读 https://www.12371.cn/2018/12/17/ARTI1545014451696305.shtml ,访问日期2026-10-30)。合作社建立党支部,其设立、任务、运行须对照该条例执行。
2.3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烟台模式与推广口径
"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各地推广较多的实践形态,其典型源头是山东烟台。据求是网《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实践探索》(2019-02-12)记载,烟台市委出台专门文件,整合财政、农业、国土等部门力量,在财政扶持、土地利用、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合作社支持,市级财政设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连续3年向示范村专项列支1000万元(信源:求是网 http://www.qstheory.cn/dukan/hqwg/2019-02/12/c_1124100589.htm ,访问日期2026-10-30)。人民网党建频道2022年4月报道,烟台市提出具备条件的村党支部可将政策允许范围内的集体资金作为集体股份注入合作社,并动员农民以资金、劳动力等形式自愿入股(信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http://dangjian.people.com.cn/n1/2022/0426/c117092-32408880.html ,2022-04-26,访问日期2026-10-30)。共产党员网2026年3月报道,烟台"全域推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先后出台40余项扶持政策、22条指导意见"(信源:共产党员网 http://www.12371.cn/2026/03/15/ARTI1773540110511602.shtml ,2026-03-15,访问日期2026-10-30)。
需要提示:烟台经验是地方实践样本,其具体做法(集体资金入股比例、扶持资金额度)属于地方政策,不可直接照搬为全国统一规定;其他省份推广时均以本省党委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文件为准。
2.4 "两个覆盖":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
"两个覆盖"是基层党建的通用口径,即"党的组织覆盖"与"党的工作覆盖"。落实到合作社领域,通常理解为: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具备条件的合作社,单独组建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通过联合组建、挂靠村党组织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先实现工作覆盖,再逐步创造条件建立组织。
需要说明:上述"3人""联合组建""党建指导员"等具体操作口径,来自《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党支部设立的一般规定和各地党委组织部门的实施细则,合作社领域尚无单独的全国统一文号对组建门槛作出量化规定,具体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当年文件为准【待核实——合作社党组织单独组建的全国统一量化门槛未查到专门文号】。
2.5 党员带头与合规边界
党员在合作社中发挥带头作用,政策口径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中农发〔2019〕18号)。常见做法包括:党员带头入社、带头执行章程、带头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带头联系困难成员。但必须守住三条法律边界:
| 边界 | 法定规则 | 依据 |
|---|---|---|
| 决策不替代 | 党组织研究讨论是理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不取代成员大会的法定职权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29条成员大会职权 |
| 票权不特殊 | 成员大会一人一票,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超过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党员身份不产生额外票权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22条 |
| 分配不倾斜 | 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不得按党员身份多分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44条 |
村"两委"成员通过法定选举程序进入理事会,是合规路径;未经成员大会选举直接任命理事长,则与第33条"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主席令第八十三号)第22、29、33、44条】。
2.6 要点速查
| 问题 | 答案 | 依据 |
|---|---|---|
| 合作社党建的首要中央文件? | 《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 | 中央农办等11部门2019年9月 |
| 上位党内法规? |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8年12月修订) | 中共中央印发 |
| 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典型源头? | 山东烟台(地方实践,非全国统一规定) | 求是网、人民网党建报道 |
| 党组织能否取代成员大会? | 不能,前置程序而非替代 | 合作社法第29条 |
| 党员是否享有额外表决权? | 不享有,一人一票、附加票封顶20% | 合作社法第22条 |
实用工具(本篇速用)
办理流程(分步)
- 合作社理事会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摸排本社正式党员人数与组织关系现状,判断是否具备单独组建党支部条件(一般须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
- 向所在村党组织或乡镇(街道)党(工)委书面报告党员情况与组建意向,由上级党组织研判组建形式(单独建支、联合建支或纳入村党组织统一领导)。
-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组织关系在本社的党员按规定转接。
- 党支部建立后,将党组织前置研究作为合作社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程序环节,但不替代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法定职权(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九条口径)。
- 每年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并将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合作社年度总结。
(以上步骤为通用口径,具体组建条件、隶属关系与审批程序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当年文件为准。)
材料清单
- 合作社设立党组织的书面申请(说明党员人数、组织关系、拟任负责人情况)。
- 本社党员名册及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证明。
- 合作社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供上级党组织核验主体身份)。
- 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及书记人选备案表。
(具体表格与份数以当次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求为准。)
常见问题 FAQ
- Q:合作社党员人数不足3人能否单独建支部?
A:一般不能单独组建,可与邻近合作社或行业主体联合组建党支部,或纳入所在村党组织统一管理,具体由上级党组织确定。
- Q:党支部能否直接决定合作社的经营分配方案?
A:不能。党组织发挥政治引领和前置把关作用,重大经营、盈余分配仍须依法经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表决,党员理事在表决中不享有额外表决权。
- Q:村党支部书记能否同时担任合作社理事长?
A:烟台等地实践中存在"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形态,是否交叉任职属地方组织安排,须符合当地党委规定及合作社章程,不能由合作社自行套用。
常见误区纠正
- 误区一:"党支部可以直接决定合作社的经营分配方案"。纠正:党组织发挥政治引领和前置把关作用,重大经营、盈余分配仍须依法经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表决,党员理事在表决中不享有额外表决权(合作社法第29条、第22条)。
- 误区二:"党员入社可以多投票"。纠正:成员大会实行一人一票,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党员身份不产生额外票权(合作社法第22条)。
- 误区三:"村党支部书记就该当合作社理事长"。纠正:烟台等地实践中存在"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形态,是否交叉任职属地方组织安排,须符合当地党委规定及合作社章程;理事长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第33条),不能由党组织直接任命。
官方查询路径
- 共产党员网(中央组织部主办):https://www.12371.cn(党支部工作条例解读、党建动态,访问日期2026-10-30)
- 中国政府网:《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文 https://www.gov.cn/zhengce/2019-01/11/content_5357090.htm(访问日期2026-10-30)
- 中国政府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方案》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5/content_7067959.htm(访问日期2026-10-30)
办理时限/关键节点
- 党组织组建审批无全国统一法定时限,通常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在收到申请后按组织程序研究批复,周期以当地党委规定为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般在支部批准后及时办理。
三、本篇信源清单
| 序号 | 信源名称 | URL | 访问日期 |
|---|---|---|---|
| 1 | 中国政府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方案》(2026-04印发,含"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成立党组织") |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5/content_7067959.htm | 2026-10-30 |
| 2 | 中国政府网: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答记者问(2019-01-11) | https://www.gov.cn/zhengce/2019-01/11/content_5357090.htm | 2026-10-30 |
| 3 | 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11-25) | https://www.gov.cn/xinwen/2018-11/25/content_5343236.htm | 2026-10-30 |
| 4 | 共产党员网:《全面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2018-12-17) | https://www.12371.cn/2018/12/17/ARTI1545014451696305.shtml | 2026-10-30 |
| 5 | 求是网:《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实践探索》(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2019-02-12) | http://www.qstheory.cn/dukan/hqwg/2019-02/12/c_1124100589.htm | 2026-10-30 |
| 6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山东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助力村强民富》(2022-04-26) | http://dangjian.people.com.cn/n1/2022/0426/c117092-32408880.html | 2026-10-30 |
| 7 | 共产党员网:《山东省烟台市:推进乡村振兴要更好发挥组织优势》(2026-03-15) | http://www.12371.cn/2026/03/15/ARTI1773540110511602.shtml | 2026-10-30 |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主席令第八十三号)第22、29、33、44条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文本 | 2026-10-30 |
收集整理:益会员™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手册/服务热线:400-888-0951、4008090612/更新日期:202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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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篇为政策导向梳理,不构成党内组织工作指导意见或法律意见;党组织组建条件、隶属关系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当年文件为准,合作社治理规则以现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章程为准。
收集整理:益会员™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手册/服务热线 400-888-0951、4008090612/更新日期 2026年10月
本文仅供参考,具体以主管部门当年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