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议决议
速答:法定性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社的权力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主席令第八十三号)第29条】(原文引用)。
本篇导读:合作社的"民主管理"不能停在口号上,它要落在一次次合法召集、合法表决、完整记录的会议上,也要落在规范保存的档案里。本篇回答四个问题: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各自怎么开、表决门槛是多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29—34条);会议记录必须记什么、谁签字;合作社档案管理要遵守什么法律(《档案法》及实施条例);结合合作社实际,档案目录建议怎么建。需要说明:合作社法条文编号为第29—34条(用户所称"第20—28条"为约数,本篇以现行法律实际条文为准);档案目录为实务建议口径,非法定强制清单。
一、本篇目录
- 成员大会:职权、召集与表决
- 理事会、监事会会议规则
- 会议记录制度
- 《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合作社的要求
- 合作社档案目录建议(实务口径)
- 要点速查
- 本篇信源清单
二、正文
2.1 成员大会:职权、召集与表决
法定性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社的权力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主席令第八十三号)第29条】(原文引用)。其九项法定职权包括: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批准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设立、加入联合社作出决议;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数量资格任期;对成员入社、除名作出决议;公积金提取及使用;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29条)。
召集频次与临时会议: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集由章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31条)。
出席与表决门槛: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一般选举或决议,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以及设立、加入联合社的决议,应当由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第30条)。
成员代表大会: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的,可以按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一般为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低为五十一人(第32条)。
| 事项 | 门槛 |
|---|---|
| 出席底线 | 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
| 一般决议 | 表决权总数过半数 |
| 修章/合并/分立/解散/设立加入联合社 | 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
| 临时大会触发 | 30%以上成员或执行监事/监事会提议,20日内召开 |
2.2 理事会、监事会会议规则
- 理事长必设: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对成员大会负责(第33条)。
- 回避规则: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33条第2款)。
- 表决规则: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第33条第4款)。
- 经理聘任:理事长或理事会可按成员大会决定聘任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理事长或理事可以兼任经理(第35条)。
- 内部审计: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的,由其负责对本社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向成员大会报告;成员大会也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第45条)。
2.3 会议记录制度
法律对会议记录有明确的强制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成员代表、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34条)(原文引用)
实务上,一份合格的会议记录应至少包含: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应到/实到人数、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讨论要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同意/反对/弃权票数)、决议事项、出席人员签名。会议记录连同会议通知、签到表、表决票,应作为合作社档案长期保存。
财务报告提前置备:理事长或理事会应按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及财务会计报告,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第40条)。
2.4 《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合作社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1987年通过,经1996年、2016年两次修正,2020年6月1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信源:国家档案局 https://www.saac.gov.cn/daj/falv/202006/79ca4f151fde470c996bec0d50601505.shtml ;中国人大网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006/t20200620_306637.html ,访问日期2026-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经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772号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信源:国家行政法规库 http://xzfg.moj.gov.cn/front/law/detail?LawID=1704 ,访问日期2026-10-30)。
合作社作为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其档案管理适用档案法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一般要求:应当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保障档案安全。国家档案局《企业档案管理规定》明确:企业应当编制本企业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企业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一般分为30年和10年(信源:国家档案局 https://www.saac.gov.cn/daj/xzfgk/202309/12176c4c839b4d8cb972724d67f10b37.shtml ,访问日期2026-10-30)。合作社虽非"企业",但作为经济组织,可参照该口径建立本社保管期限表。
2.5 合作社档案目录建议(实务口径)
以下为结合合作社业务特点整理的档案目录建议,属实务参考,非法定强制清单;具体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由合作社参照档案法及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自行确定:
| 类别 | 主要归档材料 | 建议保管期限 |
|---|---|---|
| 设立登记类 | 设立大会纪要、章程及历次修订、出资清单、营业执照、登记通知书 | 永久 |
| 成员管理类 | 成员名册、入社/退社申请及决议、成员账户、附加表决权记录 | 长期(成员关系存续期间+退出后30年) |
| 会议决议类 | 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通知、签到表、记录、决议、表决票 | 永久(修章、合并分立解散类决议);定期(一般决议30年) |
| 财务会计类 |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审计报告、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 | 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凭证账簿一般30年,年报永久) |
| 业务合同类 | 购销合同、土地流转/托管合同、服务协议、项目申报材料 | 合同履行完毕后10—30年 |
| 扶持项目类 | 财政补助文件、项目实施方案、验收材料、专账记录 | 永久(财政补助项目) |
| 知识产权与品牌类 | 商标注册证、条码证书、地理标志使用授权、标签设计样稿 | 权利存续期间+后续 |
| 劳动用工类 | 雇工合同、考勤、工资发放记录 | 用工结束后10年 |
| 其他 | 年检年报公示记录、监管检查文书、纠纷处理材料 | 按事项性质确定 |
2.6 要点速查
| 问题 | 答案 | 依据 |
|---|---|---|
| 成员大会多久开一次? | 每年至少一次 | 第31条 |
| 出席底线? | 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 第30条 |
| 修章等特别决议门槛? | 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 第30条 |
| 会议记录谁签字? | 出席会议的成员/代表/理事/监事 | 第34条 |
| 档案保管期限分几档? | 永久、定期(30年、10年) | 国家档案局企业档案口径 |
| 档案法施行时间? | 2021年1月1日(2020修订) | 档案法 |
实用工具(本篇速用)
办理流程(分步)
- 召开成员大会前,由理事长或理事会按章程规定发出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
- 理事长或理事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将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及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
- 会议召开时核对出席人数须达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签到并记录;
- 一般决议由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修改章程或合并、分立、解散、设立加入联合社的,须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当场作成会议记录,载明议题、讨论要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由出席会议的成员、代表、理事、监事签名;
- 会议记录连同通知、签到表、表决票归档;按档案法及实施条例建立本社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以当地当年文件为准。
材料清单
- 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记录、表决票、决议文件;
- 年度业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
- 归档目录与保管期限表(参照永久、定期30年、10年三档);
- 设立登记类、成员管理类、财务会计类、业务合同类、扶持项目类等档案盒,以当次要求为准。
常见问题 FAQ
- Q:成员大会多久开一次?A:每年至少召开一次;30%以上成员或执行监事/监事会提议的,应在2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 Q:会议记录谁签字?A:出席会议的成员、成员代表、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合作社法第34条)。
- Q:档案保管期限分几档?A:参照国家档案局企业档案口径,分永久、定期(30年、10年)。
官方查询路径
- 国家档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年修订):https://www.saac.gov.cn/daj/falv/202006/79ca4f151fde470c996bec0d50601505.shtml(访问日期2026-10-30)
- 国家行政法规库《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72号):http://xzfg.moj.gov.cn/front/law/detail?LawID=1704(访问日期2026-10-30)
- 国家档案局《企业档案管理规定》:https://www.saac.gov.cn/daj/xzfgk/202309/12176c4c839b4d8cb972724d67f10b37.shtml(访问日期2026-10-30)
办理时限/关键节点
- 临时成员大会触发后20日内召开;财务报告应于成员大会召开15日前置备;档案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档案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会议记录单必备栏目模板
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建议使用统一栏目模板,逐场填写、当场签名归档:
- 会议名称与届次(如"××合作社第×届第×次成员大会");
- 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
- 应到成员/代表人数、实到人数、列席人员;
- 会议议题(逐项列示);
- 讨论要点摘要(含主要不同意见);
- 表决方式(举手/无记名投票)与表决结果(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 决议事项(逐条列明,明确执行责任人与完成时限);
- 出席会议的成员、代表、理事、监事签名栏。
记录连同会议通知、签到表、表决票一并归档,按永久、定期30年、定期10年三档分类保管(衔接本档案管理条款)。
三、本篇信源清单
| 序号 | 信源名称 | URL | 访问日期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主席令第八十三号)第29—35、40、45条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文本 | 2026-10-30 |
| 2 | 国家档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年修订) | https://www.saac.gov.cn/daj/falv/202006/79ca4f151fde470c996bec0d50601505.shtml | 2026-10-30 |
| 3 |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006/t20200620_306637.html | 2026-10-30 |
| 4 | 国家行政法规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72号,2024-03-01施行) | http://xzfg.moj.gov.cn/front/law/detail?LawID=1704 | 2026-10-30 |
| 5 | 国家档案局:《企业档案管理规定》(保管期限永久/定期30年、10年) | https://www.saac.gov.cn/daj/xzfgk/202309/12176c4c839b4d8cb972724d67f10b37.shtml | 2026-10-30 |
收集整理:益会员™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手册/服务热线:400-888-0951、4008090612/更新日期:2026年10月
相关服务:合作社会议决议、成员账户、合同档案的规范保存,是合作社治理规范化的基本功。如需把成员名册、账户、会议记录数字化管理,可访问益会员™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手册了解合作社会员系统;或拨打400-888-0951、4008090612咨询;办理流程与费用以当次报价与合同为准。
免责声明:本篇会议规则以现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准;档案目录为实务建议,不替代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不构成法律意见。
收集整理:益会员™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手册/服务热线 400-888-0951、4008090612/更新日期 2026年10月
本文仅供参考,具体以主管部门当年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