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

速答: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融资支持体系由《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构建顶层框架。

本篇导读:本篇回答合作社"从哪里可以融到钱、靠什么担保、利率大概什么水平"三个问题,重点梳理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农担)体系、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支农再贷款三类政策性金融工具,以及合作社常用的抵押、质押、保证担保方式。具体贷款产品名称、额度、利率均以银行与担保机构当次公示为准,本篇不列举具体产品数据(市场产品时效变化快,列入"待核实")。本篇与《合作社保险篇》(篇10,保单质押与保险增信)、《信用评价篇》(篇30,信用等级与贷款利率挂钩)、《补贴与扶持篇》(第8章8.3财政贴息)衔接。截至2026年10月,以当地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当年文件为准。

本篇目录

  1. 合作社融资的政策框架
  2. 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农担)体系
  3. 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与银担分险
  4. 支农再贷款: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5. 抵押、质押与保证:合作社常用担保方式
  6. 贷款产品与利率:以机构公示为准
  7. 要点速查
  8. 本篇信源清单

1. 合作社融资的政策框架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融资支持体系由《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构建顶层框架。该意见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六部门联合印发(业内通称"银发〔2021〕133号"),2021年5月发布。(信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2021年第21号,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1/content_5627701.htm,访问日期2026-10-30)

该意见对合作社融资的主要政策导向包括:

  •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 拓宽抵押质押物范围(详见本篇第5节);
  • 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适当简化担保业务流程,维持较低的担保费率,降低反担保要求;
  • 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的量化考核,推动其提高担保规模、优化担保服务;
  • 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共担前提下,共同创设"见担即贷""见贷即担"等批量担保产品。(信源:同上述gov.cn公报,访问日期2026-10-30)

提示:上述内容属于政策导向表述,具体落地产品、额度、利率以当地银行与担保机构公示为准。

2. 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农担)体系

2.1 体系架构

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由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农担联盟)与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省级农担)组成,2016年起由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原银保监会推动建立。(信源:财政部《中央财政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发展取得积极成效》,www.mof.gov.cn,2021-02-10发布,访问日期2026-10-30)

2.2 业务规则:"双控"管理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15号),农担体系实行"双控"管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15号),中国政府网 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4/15/content_5502609.htm,访问日期2026-10-30】

  • 业务范围控制:聚焦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将分支机构下沉到市县;业务范围限定为农林牧渔生产、农田建设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
  • 单户在保余额控制:单户在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其中政策性业务单户在保余额不得超过300万元(具体口径以财农〔2020〕15号原文及后续补充规定为准);
  • 担保规模结构:要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担保业务占比不低于总担保规模的70%。(信源:中国人民银行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041号建议的答复,www.pbc.gov.cn,访问日期2026-10-30)

2.3 合作社如何申请农担贷款

一般流程为:合作社向合作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 银行与当地省级农担公司联合尽调 → 农担公司出具担保意向函 → 银行审批放款 → 农担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 合作社按约还本付息。具体合作银行名单、申贷材料清单、担保费率以本省农担公司官网或营业网点公示为准。担保费率、是否收取保证金、反担保要求等关键商业条件,本篇不列举具体数字,以机构公示为准/待核实。

3. 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与银担分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县担保机构形成三级担保体系,并确立银担"二八分险"原则——即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约定比例分担贷款风险(具体分险比例以合作协议为准)。(信源:中国人民银行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548号建议的答复引述,www.pbc.gov.cn,访问日期2026-10-30)

对合作社的意义:银担分险机制降低了银行的放贷顾虑,也降低了担保机构的代偿压力,最终体现为合作社更容易获得"见贷即担"类批量担保产品。但具体产品名称、分险比例、准入条件以当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公示为准。

4. 支农再贷款: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支农再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创设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通过向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其加大对涉农市场主体的信贷投放。(信源: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了解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述央行口径,dongfang.hainan.gov.cn,2026-09-22发布,访问日期2026-10-30)

关键要点:

  • 发放对象: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民营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 期限档次:3个月、6个月、1年,可展期;
  • 资金用途:必须全部用于发放涉农贷款,再贷款优惠利率通过银行贷款利率传导至涉农经营主体;
  • 额度规模:2026年9月29日,人民银行决定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调增后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由4.35万亿元增至4.85万亿元。(信源:《经济日报》2026-10-13《信贷资金支农扩面增效》、2026-10-25《信贷资源加力支农支小》,paper.ce.cn,访问日期2026-10-30)

对合作社的实际意义:合作社不能直接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但可以通过上述地方法人银行(尤其是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获得相对优惠的涉农贷款利率。具体利率水平以各银行当次挂牌及审批结果为准,本篇不列举具体数字(待核实/以机构公示为准)。

政策依据:《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17号国务院公报)第(二十三)条要求"确保支农再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发放涉农贷款,再贷款优惠利率政策有效传导至涉农经济实体"。(信源:中国政府网 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9/content_5401351.htm,访问日期2026-10-30)

5. 抵押、质押与保证:合作社常用担保方式

根据《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21〕133号),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接受的抵押质押物范围包括:【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2021年第21号,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1/content_5627701.htm,访问日期2026-10-30】

担保方式具体押品法律与政策依据
抵押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银发〔2021〕133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相关政策
抵押农机具、大棚设施银发〔2021〕133号
抵押/质押活体畜禽、养殖圈舍银发〔2021〕133号
质押农业商标、保单(含政策性农险保单)银发〔2021〕133号;衔接篇10保险增信
探索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银发〔2021〕133号("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
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银发〔2021〕133号(限试点地区)
保证农担公司保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保证财农〔2020〕15号;国办发〔2019〕6号

提示:上述押品是否在本县开办、登记机构在哪里、评估价值如何确定,以当地人民银行、农业农村局、不动产登记机构公告为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的具体操作细则,各省差异较大,以本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当年文件为准(待核实)。

6. 贷款产品与利率:以机构公示为准

合作社可申请的贷款产品类型(按大类,不列具体产品名):

  • 涉农信用贷款:基于合作社及理事长信用记录发放,无需抵押;
  • 农担增信贷款:由省级农担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 抵押贷款:以土地经营权、农机具、大棚等抵押;
  • 质押贷款:以存单、保单、应收账款、商标权等质押;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等专项产品(以当地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公告为准)。

关于利率: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公布,银行在LPR基础上加点形成涉农贷款利率。具体加点幅度、是否享受财政贴息(见篇12补贴扶持篇8.3节),以贷款银行当次审批结果为准。本篇不列举具体利率数字——市场利率与贴息政策调整频繁,截至2026年10月,以贷款银行与当地财政部门当年公示为准(待核实)。

7. 要点速查

问题答案依据
农担体系单户在保余额上限不得超过1000万元(政策性业务另有300万元口径)财农〔2020〕15号
农担体系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担保占比要求不低于总担保规模70%人民银行答复引述
支农再贷款发放对象地方法人银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口径
支农再贷款期限档次3个月、6个月、1年同上
合作社能否直接向央行申请再贷款不能,须通过地方法人银行间接获得优惠利率同上
银担分险原则"二八分险"(具体比例以合作协议为准)国办发〔2019〕6号
可接受的质押物农业商标、保单等银发〔2021〕133号

实用工具(本篇速用)

办理流程(分步)

  1. 先确认本社融资需求类型:信用贷款、农担增信贷款、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农机具/大棚)、质押贷款(保单/商标/存单),以当地当年文件为准。
  2. 准备合作社基础材料:营业执照、章程、成员名册、近两个年度财务报表、纳税证明、银行流水、项目说明。
  3. 农担类贷款:向合作银行提出申请 → 银行与省级农担公司联合尽调 → 农担公司出具担保意向函 → 银行审批放款 → 农担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4. 抵押类贷款:先到本县农业农村局或不动产登记机构确认土地经营权、农机具等是否已开办抵押登记、登记机构在哪里。
  5. 贷款发放后按约还本付息;如享受财政贴息,按当地财政部门要求提交贴息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 合作社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章程、成员大会决议;
  • 近两个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银行流水、纳税申报表;
  • 贷款用途说明、项目可行性简述、还款来源说明;
  • 抵押/质押物权属证明(土地经营权证、农机具发票、保单、商标注册证等);
  • 农担类另需按省级农担公司要求提供反担保材料;以当次要求为准。

常见问题 FAQ

  • Q:合作社能直接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吗? A:不能。支农再贷款发放对象为地方法人银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合作社通过这些银行间接获得相对优惠的涉农贷款利率。
  • Q:农担公司单户在保余额上限是多少? A:按财农〔2020〕15号口径,单户在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其中政策性业务单户在保余额不得超过300万元,具体以本省农担公司公示为准。
  • Q:银担"二八分险"是固定比例吗? A:"二八分险"为原则性表述,具体分险比例以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协议为准。

常见误区纠正

  • 误区一:"合作社没有抵押物,根本贷不到款"。纠正:农担体系(财农〔2020〕15号)就是为缺抵押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设计的,合作社可通过"银行+农担"模式获得保证担保贷款,单户在保余额上限1000万元(政策性业务300万元)。
  • 误区二:"合作社可以直接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纠正:支农再贷款的发放对象是地方法人银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合作社不能直接向央行申请,但可以通过这些银行间接获得相对优惠的涉农贷款利率。
  • 误区三:"农担公司和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是一回事"。纠正:农担体系(国家农担联盟+省级农担公司)专注农业信贷担保;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是三级担保体系的顶层分险平台,二者通过"二八分险"机制合作,但不是同一机构。

官方查询路径

  •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支农再贷款口径):http://www.pbc.gov.cn/(访问日期2026-10-30)
  • 财政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文件):http://www.mof.gov.cn/(访问日期2026-10-30)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合作社登记状态):https://www.gsxt.gov.cn/(访问日期2026-10-30)
  • 本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官网或营业网点(申贷材料、担保费率、合作银行名单)【待核实——各省农担公司域名不一,检索方向:XX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官网】。

办理时限/关键节点

  • 农担贷款审批时限:以合作银行与省级农担公司当次审批为准;
  • 支农再贷款额度:2026年9月29日人民银行调增后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由4.35万亿元增至4.85万亿元;
  • 贴息申请:按当地财政部门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业务办理类可衔接《业务服务篇》;办理流程与费用以当次报价与合同为准。

8. 本篇信源清单

序号信源名称URL访问日期
1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21〕133号)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1/content_5627701.htm2026-10-30
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15号)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4/15/content_5502609.htm2026-10-30
3财政部:《中央财政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发展取得积极成效》(2021-02-10)https://www.mof.gov.cn/2026-10-30
4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2019年第17号国务院公报)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9/content_5401351.htm2026-10-30
5中国人民银行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041号建议的答复(农担"双控"口径)http://www.pbc.gov.cn/2026-10-30
6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了解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农再贷款发放对象、期限)http://dongfang.hainan.gov.cn/ztzl/rdzt/dfjrfwzl/jrzchj/jrzcfc/202609/t20260922_4151952.html2026-10-30
7《经济日报》:《信贷资金支农扩面增效》(2026-10-13,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增至4.85万亿元)http://paper.ce.cn/pad/content/202610/13/content_340194.html2026-10-30

收集整理:益会员™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手册/服务热线:400-888-0951、4008090612/更新日期:202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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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篇所引政策文件均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具体贷款产品、额度、利率、担保费率、申贷材料清单以各银行、省级农担公司、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当次公示为准,本篇不构成贷款承诺或担保服务承诺。

收集整理:益会员™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手册/服务热线 400-888-0951、4008090612/更新日期 2026年10月

本文仅供参考,具体以主管部门当年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