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基础

速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依法登记的法人,其权利义务、组织规则、扶持政策全部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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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基准日期:2026年10月29日

篇首导读

本篇为 01·法律基础篇,收录:第1章 法律基础、第5章 业务经营 及附录(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清单)。各章正文、出处标注、时效口径与品牌署名均与完整版手册完全一致;篇内"详见第X章"指引原样保留;篇目间通过文内《篇名》互链衔接。

本篇目录

章节主题说明
第1章 法律基础法律基础立法沿革、法律定义、五项原则、法人地位
第5章 业务经营业务经营法定业务范围、与成员交易与对外经营、出资与投资规则

服务宗旨

本手册响应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号召,致力于为农民合作社、为农民提供免费在线服务与信息参考。

  • 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主席令第八十三号)第十条: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帮助和服务"。
  • 法律依据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十一条:国家鼓励、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面参与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活动;第二十四条: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
  • 依据说明:"响应国家号召、为农民合作社和农民提供帮助与服务"直接对应上述法律鼓励社会力量为合作社提供帮助和服务的明文规定;"免费在线服务与信息参考"为本平台自身定位表述,不代表政府部门或法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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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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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法律基础

本章导读:本章回答三个问题:这部法律从哪来到哪去(立法沿革)、法律如何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定性(定义与原则)、它和公司、合伙企业有什么本质区别。读懂本章,是理解后续所有章节(登记、成员、财务、税收、扶持)的前提。

1.1 立法沿革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演变过程如下:

  •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前言,主席令第八十三号】。
  •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八十三号主席令公布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前言,主席令第八十三号】。
  • 2018年7月1日:修订后的法律正式施行;法律附则明确规定"本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第74条】。

修订版最重大的变化之一,是增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专章,允许三个以上合作社出资设立联合社,取得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第56条、第57条】。这一变化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单社形态走向"社社联合"的更高组织形式(详见第11章)。

1.2 法律性质与定义

法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是: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第2条】(原文引用)。

从这一定义可拆出四个定性要素:

要素含义依据
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成员以承包经营的农户为主体,不是离开土地的资本联合第2条
成员身份双元既是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又是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第2条
自愿联合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第4条
互助性经济组织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不是以资本回报最大化为目的第2条、第4条

1.3 五项基本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五项法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第4条】:

  1. 成员以农民为主体——这是合作社与公司最根本的区别之一(成员构成比例详见第3章)。
  2. 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合作社是"为人服务",不是"为资本服务"。
  3.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进出不受强制。
  4. 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成员大会一人一票(附加表决权设限,详见第4章)。
  5. 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按交易返利"是合作社盈余分配的核心规则(返还比例详见第3章)。

1.4 业务范围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可以开展以下一种或多种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第3条】:

  • 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 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
  • 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提示:业务范围以"服务成员"为核心,与成员生产经营无关的纯商业经营受到法律和登记机关的双重约束(详见第5章)。

1.5 法人地位与财产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第5条】。其财产责任规则为:

  • 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第5条】;
  • 合作社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即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式责任,成员一般不对合作社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5条】;
  • 国家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7条】;
  • 合作社可以依法向公司等企业投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企业承担责任【第18条】。

1.6 与公司、合伙企业的区别

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合伙企业是三种不同的市场主体类型,核心区别如下:

比较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
主体性质互助性经济组织营利性法人非法人组织
设立目的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成员共同利益以营利为目的以营利为目的
成员/股东/合伙人以农民为主体(农民成员比例不低于80%,详见第3章)股东身份不受限制合伙人身份不受限制
决策机制成员大会一人一票为主,附加表决权不超过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详见第4章)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为主合伙人一人一票,按约定/法律规则执行
责任承担合作社以其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成员一般有限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盈余/利润分配主要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详见第3章)按出资比例/章程约定分配利润按合伙协议约定或法定规则分配
登记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细则,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同一条例,登记类型为公司同一条例,登记类型为合伙企业

说明: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对照信息依据《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修订,主席令第十五号,2024年7月1日施行)第2条等条款与《合伙企业法》第2条;具体条文请以官方现行文本为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两者的法律地位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第7条】。

1.7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十章速览

现行法共十章,各章主题与对应章节指引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目录】:

章主题本手册对应章节
第一章总则(定义、原则、业务范围、法人地位)第1章
第二章设立和登记(条件、章程、登记材料)第2章
第三章成员(资格、入退社、账户、盈余分配)第3章
第四章组织机构(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执行监事)第4章
第五章财务管理(财务制度、审计、公开)第6章
第六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9章
第七章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第11章
第八章扶持措施(财政、金融、税收等)第7、8章
第九章法律责任第10章
第十章附则—

1.8 配套法律体系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不止一部法律,还涉及以下配套规范(详细内容见对应章节):

  • 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2022年3月1日施行)及其《实施细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属条例规定的市场主体,登记类型明确列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条;《实施细则》第9条】。
  • 财务会计:《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财政部发布,详见第6章)。
  • 税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及《企业所得税法》等(详见第7章)。
  • 行业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对合作社的指导、扶持与监督(详见第8章、第10章)。

1.9 要点速查

问题答案依据
现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何时施行?2018年7月1日(2017年12月27日修订)第74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什么性质的组织?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第2条
合作社要遵循哪些原则?成员以农民为主体、服务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第4条
合作社对债务如何承担责任?以自身财产承担责任,成员一般不以个人财产连带第5条
合作社登记适用什么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条例第2条
合作社可否对外投资?可以依法向公司等企业投资,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第18条

1.10 本章信源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主席令第八十三号,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2022年3月1日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2022年3月1日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修订,主席令第十五号,2024年7月1日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

第5章 业务经营

本章导读:合作社能做什么生意、不能做什么生意,法律画了明确的圈。本章回答:法定业务范围是哪四类(第5.1节);"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与对外经营之间的边界怎么把握(第5.2节);成员出资有哪些方式上的限制(第5.3节);能不能对外投资、怎么投(第5.4节);经营活动中有哪些禁止性红线(第5.5节)。经营范围的登记表述、年报公示等程序性事项详见第2章、第9章。

5.1 法定业务范围(四类业务)

法律对合作社的业务范围采"列举+兜底"方式,且第一句话就定调: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一)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三)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四)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主席令第八十三号)第3条】(原文引用)
业务类别典型经营内容服务指向
第一类: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化肥、农药、农膜、饲料等的集中采购与使用降本——成员生产端
第二类:农产品产供销加贮种植养殖生产、统一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相关服务增效——成员销售端
第三类:乡村特色业态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经营拓展——经营性服务
第四类:技术信息设施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指导、信息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赋能——配套服务

合作社登记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一致【第15条第(二)项】;登记事项的规范表述详见第2章。

5.2 "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与对外经营的边界

5.2.1 宗旨是法定原则

"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是五项法定原则之一【第4条】。法律第3条再次明确"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注意措辞是"主要"而非"唯一",这为合作社对外开展必要经营留下了空间:

  • 对内:优先保障成员享受生产资料购买、产品销售、技术信息等服务,这是合作社存在的理由;
  • 对外:在满足成员服务需求基础上,富余的加工能力、贮藏设施、渠道可以面向市场经营,盈余最终通过按交易量(额)返还的机制回流成员(返还规则见第3章第44条)。

5.2.2 边界把握的三条线

边界问题法律口径依据
能不能只做对外生意、不服务成员?不能。"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是法定定位,异化的"空壳社""贴牌社"是治理重点第3条;政策文件
经营范围要不要登记核准?经营范围依法自主申请登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须依法审批第3条;登记条例
对外经营盈余怎么分?仍须回到可分配盈余规则:不低于60%按交易量(额)返还第44条

政策提示:农业农村部门持续治理"空壳社",引导合作社"与其成员建立稳定的交易关系",并防范以合作社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建立"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通知》(信源: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2/13/content_5660327.htm ,访问日期2026-10-29)】。防范以农民合作社名义开展非法集资,亦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方案》(信源: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5/content_7067959.htm ,访问日期2026-10-29)。此类提示属于监管导向,具体以当地当年文件为准。

5.3 出资方式限制

5.3.1 法律允许的出资方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不得以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权,充抵出资;不得以缴纳的出资,抵销对该社或者其他成员的债务。"【第13条】(原文引用)

5.3.2 登记条例禁止的作价出资方式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对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内的市场主体出资作了统一禁止性规定:

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第13条】。
出资类型是否允许依据
货币允许第13条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估价可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允许(须评估作价)第13条
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禁止条例第13条
对本社或其他成员的债权充抵出资禁止第13条
以出资抵销对本社或其他成员的债务禁止第13条

5.4 对外投资规则

法律明确给合作社开了"对外投资"的口子: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依法向公司等企业投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企业承担责任。"【第18条】(原文引用)

配套的治理约束有两条:

  1. 决策权限:重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属于成员大会职权——"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第29条第(三)项】,不能由理事长个人拍板;
  2. 管理人员红线:未经成员大会同意,不得以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第36条】(详见第4章)。

5.5 经营活动中的禁止性规定

综合法律与监管规则,合作社经营活动的红线可归纳为四类:

红线类别具体内容依据
管理人员行为红线不得侵占、挪用、私分本社资产;不得违规将资金借贷他人或以社资产为他人担保;不得将交易佣金据为己有;不得从事损害本社利益的其他活动第36条
出资行为红线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财产作价出资;不得以债权充抵出资、以出资抵销债务条例第13条;第13条
主体定位红线须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不得异化为无成员交易关系的"空壳社"第3条;监管政策
非法集资红线防范以农民合作社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政策文件(属于监管导向表述,具体以当地当年文件为准)

违反第36条的后果:违法所得归本社所有(归入权);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第36条第2款】;构成违法的,依第9章法律责任处理(详见第10章)。

年度报告义务也属于经营合规的一部分: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第17条】。年报的具体操作详见第9章。

经营范围与许可经营项目:合作社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是登记经营范围的依据【第15条第(二)项】。若经营事项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许可项目(如动物诊疗、农药经营、食品生产经营等),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开展;登记经营范围的规范表述、变更登记流程详见第2章、第9章。

5.6 要点速查

问题答案依据
法定业务范围分几类?四类:生产资料购买使用;农产品产供销加贮;乡村工艺/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技术信息设施服务第3条
合作社服务对象定位?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第3条
允许哪些非货币财产出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估价可转让财产第13条
哪些财产不得作价出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条例第13条
能否以债权充抵出资?不能第13条
能否对外投资?可以向公司等企业投资,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第18条
对外投资由谁决定?成员大会(重大事项)第29条
管理人员能否私自以社资产为他人担保?不能,违反章程或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即属禁止第36条
是否须年报公示?须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第17条

实用工具(本篇速用)

办理流程(分步)

  1. 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3条,核对本社拟开展业务是否属于四类法定范围(农业生产资料购买使用;农产品产供销加贮;乡村工艺/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技术信息设施服务)。
  2. 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与登记经营范围保持一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动物诊疗、农药经营、食品生产经营等)的,先取得相应许可再开展。
  3. 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提交成员大会按第29条第(三)项决议,不得由理事长个人决定。
  4. 自查出资方式: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财产作价出资,不得以债权充抵出资、以出资抵销债务。
  5. 每年按第17条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报操作见《登记与监管篇》《补贴与扶持篇》)。以上流程以当地当年文件为准。

材料清单

  • 章程(载明第15条十二项必备事项,参照农业农村部示范章程);
  • 成员名册与出资清单(非货币出资附评估作价说明);
  • 许可经营项目批准文件(如涉及);
  • 年度报告相关数据。材料以当次登记机关要求为准。

常见问题 FAQ

  • Q:合作社能否只做对外生意、不服务成员?A:不能,"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是法定定位,异化为"空壳社"是监管治理重点。
  • Q:对外投资由谁决定?A:属于成员大会职权,须按第29条决议。
  • Q:管理人员能否私自以社资产为他人担保?A:不能,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即属第36条禁止行为,违法所得归本社所有。

官方查询路径

  • 中国人大网法律法规库(合作社法原文):http://www.npc.gov.cn/(访问日期2026-10-30)
  •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空壳社"治理口径):https://hzjjs.moa.gov.cn/(访问日期2026-10-30)
  • 中国政府网政策文件库(《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https://www.gov.cn/zhengce/(访问日期2026-10-30)

办理时限/关键节点(如适用)

  • 年度报告: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报告(详见《补贴与扶持篇》)。
  • 经营范围变更、许可文件被吊销或到期:自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详见《登记与监管篇》)。

5.7 本章信源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主席令第八十三号)第3、4、13、15、17、18、29、36、44条,2018年7月1日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第13条,2022年3月1日施行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建立"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通知》(信源: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2/13/content_5660327.htm ,访问日期2026-10-29)
  • 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方案》(信源: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5/content_7067959.htm ,访问日期2026-10-29)
  • 法条核验渠道: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醒法"平台(xingfa.cjbdi.com)所收上述法律条文原文,访问日期2026-10-29

附录 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清单

说明:本清单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财税金融文件—中央政策文件—用地用电与配套—知识产权与市场监管—网络电信与地图—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认证—地方政策示例"分类,收录本手册第1—31章引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每条注明名称、文号、发布机关、发布/施行日期、效力状态与官方查询链接。效力状态截至2026年10月30日(第二轮回核);已逐份复核关键文件的现行效力与文号,标注修订沿革;凡未查到官方原文链接的,标注【待核实】,宁缺毋滥。

一、法律

序号名称发布机关通过/施行效力状态官方查询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年修订,主席令第八十三号)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12-27修订,2018-07-01施行现行有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转载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3/art_dcc36bd37f5d461d9a6b92618059b212.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主席令第十五号)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12-29修订,2024-07-01施行现行有效全国人大网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01/t20240125_434910.html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06-01施行现行有效全国人大网法律法规库 www.npc.gov.cn(检索获取)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修正现行有效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修正现行有效中国人大网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修正现行有效自然资源部官网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修正现行有效农业农村部官网
8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06-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人大网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年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01-01施行现行有效农业农村部官网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03-01施行现行有效农业农村部官网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通过现行有效农业农村部官网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12-25通过,2026-01-01施行现行有效(《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12/content_6994557.htm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06-10通过,2022-07-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人大网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106/t20210610_311898.html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12-29通过,2019-09-01施行现行有效(《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193037/content.html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12-29通过,2019-07-01施行现行有效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通过,2019年修正现行有效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年修正,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09-12第三次修正,2025-12-01施行现行有效(历经2015修订、2018第一次修正、2021第二次修正、2025第三次修正)中国人大网 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509/t20250912_447731.html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修正,主席令第八十一号)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04-29修正现行有效中国人大网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主席令第七号)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01-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人大网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主席令第二十九号)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11-01施行现行有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主席令第六十二号)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11-11修正,2021-06-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人大网
2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主席令第五十五号)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10-17修正,2021-06-01施行现行有效国家知识产权局 www.cnipa.gov.cn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05-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人大网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主席令第一一九号)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09-02通过,2022-12-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人大网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主席令第六十七号)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04-27修订现行有效中国人大网
26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十一号)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08-20通过,2021-11-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人大网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主席令第十四号)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06-27通过,2010-01-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人大网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12-29修正现行有效中国人大网 http://www.npc.gov.cn/c2/c30834/201905/t20190521_296645.html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正)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03-15施行现行有效中国人大网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修正案(十一)》,主席令第六十六号)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03-01施行现行有效(引用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92条集资诈骗罪)中国人大网
31农药管理条例(行政法规,见下)国务院2017年修订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二、行政法规

序号名称文号发布机关施行日期效力状态官方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国务院2022-03-01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2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8号(2007年)国务院2007-07-01已废止(被第746号令整合,以官方公布为准)中国政府网公报存档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4/content_2695488.htm
3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2017年修订)国务院2017-06-01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4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77号(2024-03-10)修订国务院2014-10-01施行;2024年修订现行有效(2024年修订后版本)中国政府网
5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588号(2011年)、第797号(2024年)修订国务院2000-09-25公布;现行有效为2024年修订版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1号(2014年修订)国务院2014-05-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7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33号(2013年修订)国务院2013-03-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8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32号(2013年修订)国务院2013-03-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769号修改决定国务院2024-01-20施行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807号(2025年修订)国务院2025年修订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1号国务院2019-12-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12地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4号国务院2016-01-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2014)、第666号(2016)修订国务院2000-09-25公布,2016年第二次修订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14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国务院2021-05-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15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发布,国务院令第588号2011年修订公安部1997-12-30发布现行有效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 www.beian.gov.cn
1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78号国务院2024-07-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三、部门规章

序号名称文号发布机关施行日期效力状态官方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市场监管总局2022-03-01现行有效市场监管总局 https://www.samr.gov.cn/xyjgs/flfg/art/2023/art_9394a9d9f563460080737fba25b63e73.html
2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财会〔2021〕37号财政部2021-12-30印发,2023-01-01施行现行有效财政部会计司 https://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201/t20220118_3783065.htm
3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财农〔2022〕58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2022-07-08印发,2023-01-01施行现行有效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https://nys.mof.gov.cn/czpjZhengCeFaBu_2_2/202207/t20220729_3830994.htm
4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银保监规〔2022〕4号中国银保监会(现金融监管总局)2022-02-17印发,2022-04-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公报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2/content_5692865.htm
5商品条码管理办法2005年质检总局令第76号公布;2026年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7号修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05-10-01施行;修正决定2026-05-01施行现行有效(2026年修正版)中国政府网公报 https://www.gov.cn/gongbao/2026/issue_12786/202606/content_7071608.html
6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9号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12-29公布,2024-02-01施行现行有效(原2003年工商总局令第6号《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国家知识产权局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1/2/art_1391_191991.html
7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5年第4号农业农村部2025-12-02公布,2026-02-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512/content_7052465.htm
8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06-30公布,2023-12-01施行现行有效(原2016年食药监总局令第20号同时废止)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9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8号(2024年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修订现行有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
10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国信办发文〔2021〕5号(七部门)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2021-05-25施行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1/content_5623065.htm
11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网信办令第117号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2026-02-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公报 https://www.gov.cn/gongbao/2026/issue_12666/202604/content_7065114.html
12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80号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02-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公报 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226/202403/content_6940042.html
13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市场监管总局2022-12-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22-11/01/content_5723492.htm
14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国权〔1994〕78号国家版权局1995-01-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1994-12/31/content_5724626.htm
1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国家版权局令第1号国家版权局2002-02-20施行现行有效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www.ccopyright.com.cn
16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2号市场监管总局2023-05-01施行现行有效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17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公布,第101号修正市场监管总局2021-05-01施行,2025-03-18修正现行有效(2025年修正)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18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令第116号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2025-12-18公布现行有效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19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0号国家网信办2022-08-01施行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20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11-01施行现行有效工信部官网
21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09-01施行现行有效工信部官网
22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修正工业和信息化部2003-03-01施行,2014-09-23修正现行有效工信部官网
2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0号公布,经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01号、第108号修正市场监管总局现行修正版现行有效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24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现行有效市场监管总局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zc/xzgfxwj/art/2019/art_041c3ec62c7f4f1c9ca3bd61b57af2dc.html
25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市场监管总局2022-07-01施行现行有效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26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7〕7号银监会2007-01-22现行有效(金融许可类)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16-05/24/content_5076290.htm
27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现行有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governmentDetail.html?docId=880477&itemId=861&generaltype=1
28关于部分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通知金规〔2025〕26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5-12-24现行有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governmentDetail.html?docId=1240325&itemId=861&generaltype=1
29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农业农村部2021-03-01施行现行有效农业农村部官网
30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2022年第1号修订农业农村部现行修正版现行有效农业农村部官网
31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5号公布,质检总局令第166号、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1号修订市场监管总局现行修正版现行有效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32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3号公布,经修订市场监管总局现行修订版现行有效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33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1号,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农业农村部2008-02-01施行,2019年修订现行有效农业农村部法规司 https://fgs.moa.gov.cn/flfg/201006/t20100606_6315668.htm
34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70号农业部2006-11-01施行现行有效农业农村部官网

四、财税与金融文件

序号名称文号发布机关发布日期效力状态官方链接
1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06-24印发,2008-07-01执行部分条款调整,全文未检索到废止公告:①第二条13%扣除率已经财税〔2018〕32号、2019年第39号公告降至9%/10%;②第三条"化肥"自2015-09-01起停止执行(财税〔2015〕90号、97号);③第四条印花税免税已上升为《印花税法》第12条第(四)项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3322/content.html ;深圳市税务局法规库注释页
2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含粮油生产保障、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四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2023-04-07现行有效;同时废止财农〔2022〕25号、财农〔2021〕24号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4/27/content_5753407.htm
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旧)财农〔2017〕41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2017年已被财农〔2023〕11号整合替代财政部官网存档
4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等六部门2021-03现行有效(过渡期结束后由财农〔2026〕10号衔接,见下)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1/content_5616173.htm
5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发改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2026-03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4/content_7064421.htm
6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15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人民银行2020-04-07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4/15/content_5502609.htm
7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财政部2021年现行有效财政部官网
8关于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45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2024年现行有效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转发 https://nynct.hlj.gov.cn/nynct/c115379/202407/c00_31751684.shtml
9关于扩大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金〔2024〕83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2024-09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9/content_6977249.htm
10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财金〔2026〕88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2026-09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9/content_7080788.htm
11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财政部2023-09-04印发现行有效财政部 https://www.mof.gov.cn/jrttts/202309/t20230914_3907222.htm
12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08-01现行有效(执行至2027-12-31)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8/content_6896287.htm
13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含"六税两费"减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08-02现行有效(执行至2027-12-31)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8/content_6896379.htm
14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01现行有效(自2026-01-01起)财政部 https://www.mof.gov.cn/jrttts/202602/t20260203_3983175.htm
15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补充通知财税〔2015〕90号、财税〔2015〕97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15-08现行有效(导致财税〔2008〕81号第三条"化肥"部分自2015-09-01起停止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3908/content.html
16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现行有效国家知识产权局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1/13/art_2468_181412.html
17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财政部2017年现行有效(含停征软件著作权登记缴费)财政部官网
18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17年现行有效国家知识产权局
19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21〕133号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2021-05-18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5/25/content_5611723.htm
20关于引导规范开展农村信用合作的通知银监发〔2014〕43号银监会、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2014年部分失效(经金规〔2025〕26号清理,以官方现行文本为准)供销总社存档 https://www.chinacoop.gov.cn/UploadFiles/Article/2018/9/201809141153488283.pdf

五、中央政策文件(农业农村部等)

序号名称文号发布机关发布日期效力状态官方链接
1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2019-09印发现行有效(政策导向)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转载全文 https://nynct.guizhou.gov.cn/xwzx/wjzz/201912/t20191202_25892516.html;中国政府网答记者问 https://www.gov.cn/zhengce/2019-09/05/content_5427681.htm
2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农经发〔2019〕5号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2019年现行有效农业农村部官网
3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农经发〔2022〕1号农业农村部2022-03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9/content_5682254.htm
4关于建立"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通知农办经〔2021〕1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1-12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2/13/content_5660327.htm
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农政改发〔2020〕2号农业农村部2020-03-03印发规划期已结束,作为历史参考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0-03/24/content_5494794.htm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方案农经发〔2026〕1号农业农村部2026-04印发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5/content_7067959.htm;农业农村部合作经济司 https://hzjjs.moa.gov.cn/gzdt/202605/t20260506_6483937.htm
7关于推介第五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的通知(45个农民合作社、41个家庭农场)【文号见农业农村部官网原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4-03-29已发布农业农村部合作经济司 https://hzjjs.moa.gov.cn/nchzjj/202403/t20240329_6452759.htm;湖南省政府转载 http://www.hunan.gov.cn/zqt/zcsd/202404/t20240401_33266784.html
8关于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引领作用 完善农业经营体系支撑产业发展的通知(第六批案例,74个)农办经〔2024〕9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5-01发布已发布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转载 https://nync.ah.gov.cn/public/7021/57661831.html
9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6号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2017-08-23现行有效(政策导向)中国政府网公报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8/content_5271797.htm
10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实施方案农计财发〔2026〕9号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2026-08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609/content_7080361.htm
11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中办、国办2019年印发中办、国办2019-02-21现行有效(政策导向)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19-02/21/content_5367487.htm
12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7-06-09现行有效(政策导向)农业农村部计财司 https://jcs.moa.gov.cn/trzgl/201706/t20170629_5730397.htm
13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农办经〔2017〕19号农业部办公厅2017年现行有效(政策导向;文号经农办计财〔2019〕54号引文确认)岳阳市农业农村局转发 http://nyj.yueyang.gov.cn/7869/20397/20398/content_1261754.html
1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9-07-31现行有效农业农村部计财司 https://jcs.moa.gov.cn/trzgl/201908/t20190827_6323158.htm
15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中办发〔2016〕67号中办、国办2016-10现行有效(政策导向)中国政府网
16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现行有效(政策导向)中国政府网公报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5/content_2847757.htm
17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09-26印发规划期已结束,作为历史参考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xinwen/2018-09/26/content_5325534.htm
18"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国发〔2021〕25号国务院2022-02印发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2/11/content_5673082.htm
19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2018-12印发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2019-01/10/content_5356764.htm
20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国务院办公厅2015-12-30现行有效(政策导向)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6/content_5036271.htm
21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农质发〔2016〕8号农业部2016年现行有效(政策导向)农业农村部官网
22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农质发〔2018〕9号农业农村部2018年现行有效国家追溯平台 www.qsst.moa.gov.cn
23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8〕15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18-12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8-12/31/content_5455797.htm
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现行)/ GB 7718—2025(已发布,2027-03-16实施,过渡期)国家卫健委等2025年第1号公告2025年发布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过渡期内以官方公告为准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3/content_7015830.htm
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现行)/ GB 28050—2025(已发布,2027-03-16实施,过渡期)国家卫健委公告2025年发布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官方公告为准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3/content_7015830.htm

六、用地、用电与其他配套文件

序号名称文号发布机关发布日期效力状态官方链接
1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2019-12现行有效自然资源部解读 https://www.mnr.gov.cn/dt/mtsy/201912/t20191220_2490933.html
2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自然资源部、发改委、农业农村部2021-01-28现行有效中国政府网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2/08/content_5585844.htm;自然资源部 https://gi.mnr.gov.cn/202102/t20210207_2610361.html
3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现行有效地方发改委引用,如湖北发改委 https://fgw.hubei.gov.cn/fgjj/ztzl/zl/2021/zsk/yw/202311/t20231120_4955929.shtml
4关于进一步明确粮食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211号山东省发改委2025年现行有效(山东)莱阳市转发 http://www.laiyang.gov.cn/col/col104771/art/2026/art_8707eebba20c40b69d34c287dbea5655.html

七、地方政策示例(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

序号省份名称文号发布机关日期信源链接
1四川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省人大公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24-06-01施行四川日报 https://epaper.scdaily.cn/shtml/scrb/20240406/309291.shtml
2河南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25年7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25-10-01施行河南人大网 www.henanrd.gov.cn;全文载河南日报/大河网2025-08报道
3河南河南省2026年惠农支农资金政策明白本—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6-10https://www.henan.gov.cn/2026/10-10/3436011.html
4江苏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省农业农村厅年度文件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6年泗洪县政府转发 http://www.sihong.gov.cn/sihong/xczhx/202610/f59da0ccdde84e578c7fd8b23954c82e.shtml
5广东发展壮大农村经营主体"31条"措施—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等2023-08广州日报报道
6黑龙江黑龙江省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管理办法(暂行)—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改委2025-12https://nynct.hlj.gov.cn/nynct/c115420/202512/c00_31901624.shtml
7黑龙江黑龙江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黑农厅函省农业农村厅2026-07https://nynct.hlj.gov.cn/nynct/c115423/202607/c00_31960572.shtml
8黑龙江2026年支持定制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2026-10https://www.hlj.gov.cn/hlj/c116002hpc/202610/c00_31986340.shtml
9山东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11-01施行,有效期至2026-10-31山东省供销社转发 http://coop.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019/202110/0ae59496-02a2-4b76-8d48-8045558c8578.htm

八、查询渠道提示

  •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人大网(npc.gov.cn)、中国政府网政策文件库(gov.cn/zhengce)。
  •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市场监管总局(samr.gov.cn)、财政部(mof.gov.cn)、农业农村部(moa.gov.cn)、自然资源部(mnr.gov.cn)、国家发改委(ndrc.gov.cn)、税务总局(chinatax.gov.cn)。
  • 地方文件:各省人民政府官网、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财政厅官网政务公开栏目。
  • 效力状态核实:凡本清单标注"待核实"或"已废止"的条目,使用前请到上述官网核对最新文本。
免责声明:本清单编制基准日为2026年10月30日(第1—31章全量收录,本轮回核更新)。政策文件会被修订、整合或废止,合作社申报项目、办理业务前,务必以主管部门当年最新公布文件为准。

收集整理:益会员™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手册/服务热线 400-888-0951、4008090612/更新日期 2026年10月

本文仅供参考,具体以主管部门当年文件为准。